第二十章
两个人一般只会在床上接吻,也都默认只有在**之前才可以接吻调情。他们从没有像现在这样,天还没黑,身体还没有情与欲的迸溅,约定俗成的性还没有到来,他们就坏了规矩,开始不停地接吻。
时沂的手本来勾着钟俊同的脖子,手臂实在因为长时间的姿势酸麻了就改成环住钟俊同的腰。
他们从没有觉得接吻是一件这么有意思的事情,他们可以不吃饭,不睡觉,一刻不停地接吻。唇舌软腻地搅和在一起,发出黏腻的水声。
“等等。”钟俊同哑声道,把保持斜坐腰肢酸软的时沂抱到自己的腿上,焦躁地蹭了一下他的鼻尖,又开始继续亲。
钟俊同宽大的手掌贴在时沂细长的脖颈上,因为过分激动,血液奔流,大动脉隔着薄薄皮肤在钟俊同手心汩汩地跳动,像是被重新疏通的枯涩的春泉。
时沂半晕半醉,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了,在疯狂的吻里,他的五感也被剥夺限制,他只能看得到钟俊同微微闭阖的眼睛,听到自己和钟俊同一阵一阵似乎永不停歇的躁动心跳,只能闻到钟俊同身上男士木调香水的幽深冷香,只能感受自己攥住的钟俊同的衬衣下摆的顺滑触感。唯一的味觉就是两个人缠在一起的舌头慢慢酝酿起来的甜味,他们好像一起含着一颗金色的糖果,你来我往地**含吮,争先恐后地要尝一尝前所未有的甜味。
时沂实在受不了了,用手撑在钟俊同胸口,水红微润的眼雾蒙蒙,好不容易分开的嘴唇早就红肿得不成样子,轻微的气流都让它开始疼痛发麻。时沂可怜巴巴地说:“好疼,俊同。别亲了,歇一歇吧。”
钟俊同把他慢慢圈在怀里,一点点收紧,像是收拢少年时代晴好春日里笼下的开关,把这只温顺的鸟儿收到自己的笼中了。
“时沂,我好喜欢你。”钟俊同的声音还在发抖,好像依然未从令人发颤的震惊中回过神来。
时沂红着脸,是羞,又有一种在他身上极其罕见的媚态,“嗯嗯”
钟俊同不满意了:“嗯是什么意思?快说你喜欢我。”
时沂被咄咄逼人的钟俊同弄得手足无措,心又跳得厉害,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。
要是现在给他一支笔就好了,他能写很长很长的缠绵情书,但是他现在就一张笨嘴,什么都说不好。
因为他喜欢的太过沉默绝望,又太过郑重庄严,这句喜欢就很难说出口了。
但是钟俊同一定要逼他,“我都说了,你不说吗?”
钟俊同咬他的下巴,留下一个不深不浅的牙印,又继续催促:“说。”
时沂被钟俊同缠得不行了,身体已经开始条件反射地哆嗦,只得攀住钟俊同,脸颊埋在他的胸口,小声说:“我好爱你啊。”
钟俊同笑起来,把时沂害羞的脸捧起来,在脸颊上用力亲了两下,又有点急不可耐地把他压在了柔软的被褥里。
时沂吓了一跳,轻声商量:“胡闹好久了,不吃晚饭吗?”
钟俊同含住他纤薄的耳珠,滚烫的呼吸喷薄在他泛红的耳廓,拒不合作:“不,先做。”
“俊同,我饿了,没有力气。”时沂红着脸小声说。
钟俊同低头看腕表,发现他们竟然胡闹了这么久,一时也有点害臊,把被压倒的时沂拉起来,换了衣服带他下楼吃饭了。
时沂把那枚尺寸不合适的戒指放在自己胸口的口袋里,打算买根链子穿起来做成项链。
钟俊同吃完饭,总算没有刚刚那种精虫上脑的急色了,也不急着回房间做些什么腻腻歪歪的事情,更愿意牵着时沂去外面逛一逛。
时沂像是刚刚被暗恋对象告白的小男生,现在被牵着手都害羞得要命,手心出了点汗,又开始担心,俊同会不会觉得有点黏糊难受?可是钟俊同只是把手牵得更紧。
两个人穿着同色系的大衣,围着时沂买的同款巴宝莉的格子围巾,两个人慢慢走在伦敦公园的林荫道上,远处的喷泉在日落前最后一次喷水表演,小小的孩子绕着水柱外跑来跑去。他们抬头看到,遥远天穹被夕阳烧得色彩斑斓,浓重的水粉、明紫和重红流淌,像是未来得及被太阳晾干的颜料。
天幕一点点暗下去,灰白色的伦敦开始沉入黑夜,如同一艘过载的古老的巨轮。
人群慢慢散去,但是他们两个不是很着急。他们现在觉得有无数的时间可以浪费,就算没有无数的时间,也要创造无数的时间。
钟俊同是追求高效率的精英人物,他之前也没想到自己会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散步上。他如果需要锻炼,有高端健身馆的顶尖私教,可以在一个小时内完成需要的锻炼量,保持好身材和健康的身体。
但是他现在觉得这样也很好。或者说,他之前没有想到过,和时沂牵手走在路上,感觉会这么好。
他现在无比确信,时沂很喜欢很喜欢他,甚至爱他。
他不是会计量爱多爱少的人,他的精明之处不在这里。所以他也不知道时沂到底多爱他,这就称为他现在最疑惑的问题。
两人回酒店的途中开始下起雨来。伦敦的雨有种温吞的冷,从天空落下织成密密雨帘,把矗立的建筑、迷离的灯光和晚归的行人全都罩在了凉丝丝的雨幕里。
时沂和钟俊同没带伞,小跑一阵后,雨势渐大,钟俊同就把时沂带进了路边的一个红色电话亭。
伦敦的大雨被隔离在电话亭外。雨水从玻璃上滑落,留下斑斑水痕,像是被劈开的繁复的河流支系。狭小的电话亭内挤着两个男人。向下看去,他们的鞋尖相对,紧紧挨着,贴得太近了。
时沂的耳边是渐下渐大的雨声,鼻尖是浓浓水气,而古老的建筑在夜色中影影绰绰。这是异国他乡,他人生地不熟,对这里一切都陌生,唯一熟悉的只有钟俊同。
时沂突然感激自己飞驰万里来找钟俊同的勇敢。
时沂看着钟俊同手臂边的废弃通话筒,轻声说:“我想起好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,《one day》。我忘了很多情节,却记得其中一个画面,女主角在红色电话亭里给男主角打电话,说,i miss you。”
钟俊同不是会看文艺电影的人,他听完了,把通话筒拿起来,看着时沂说,“那我现在打给你了。”
时沂愣了一下,随即有些期待地看着他。
“二十七岁的钟俊同说,我爱你。”
“还有,十九岁的钟俊同,说,他很喜欢你。”
长达八年的暗恋像是消失的电波,这段电波在大地上幽灵一样游荡,找不到它应该去的地方。可是它现在借由这通根本没有打通的电话最终抵达了终点。
时沂睁大了眼睛,灰蒙蒙的瞳孔骤缩,震惊地说:“你——你说什么?”
“十九岁的钟俊同有点不高兴,他说你不相信他喜欢你。”
“可是”时沂依然不敢置信,他甚至有点害怕起来,“你那时候还念高中,怎么怎么会喜欢我呢?”
“因为你很好,爱笑,温柔。时沂,你好像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好。我当时是个很混的坏学生,成绩好,可是爱惹事。因为喜欢你,我才开始收敛自己。”
时沂的眼眶一下湿润了,鼻子酸酸的,看着钟俊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钟俊同看着他,又举起话筒说:“十九岁的钟俊同还想说一句,是你让他相信,这个混乱的世界原来还在你身上藏了一点温柔。”
时沂眨了一下眼睛,右眼湛然落泪,拖着长长的尾落进他的衣领。
钟俊同这回觉得自己不是变态和混蛋了,他坦诚地说:“我喜欢你的眼泪。”
他的每一滴眼泪都情绪干净,像是童话故事里小美人鱼的眼泪,能够变成珍珠,一定是因为他的感情干净纯洁。
他的情感系统里从未出现过跟谩骂、暴力、背叛、杀戮有关的字眼。
时沂轻轻锤了一下他的肩膀,鼻尖红红地说:“你是在欺负我吗?你故意要我哭。”
钟俊同投降似的举起双手:“我没有。”他顿了顿,诚实地补充:“可是我有时候看到你温温柔柔的样子,就会想要欺负你。”
怎么跟小学男生一样?
时沂笑了,拉住钟俊同举起的手放下,又很认真地说:“我允许你小小地欺负我,但是别让我太难过。”
钟俊同一颗心被甜软得稀巴烂,环住他的腰,爱恋地亲吻他的泪眼,又在声势渐小的伦敦雨中亲吻了他的嘴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