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生死的问题(3)

那场车祸是我人生的转折点

从此我对活着失去了兴趣

我的脸和脑袋里,植入了大量的钛合金。

看我头部的X光片和CT扫描的图像,会看见这种金属物件的影子零星地散布在各处。上次,有个医生看了我的片子后,笑嘻嘻地对我说:“看上去就像芝麻薄饼啊。”医生问我要不要取出来,我说就让它去吧。

钛合金对人体又没什么坏处,再说了,要我再动一次手术我是说什么也不干了。

当时,《体育报》 14 还登了一篇标题为《北野武半身不遂了吗?》的文章。光阴似箭,离那场小型摩托车祸已过去了十余载。

说留下了什么后遗症未免有点夸张,但是像塑料薄膜或石油制品发出的那种臭味,一直在猛烈地刺激着我的鼻腔深处。我以为自己是得了花粉症,但同时还伴有剧烈的头痛与恶心感。我实在受不了了,就去医院里看了医生。医生说什么“也许是大脑里的嗅觉神经搭错了地方吧”,听得我寒毛直竖。吃药后这些症状消失了,之后也没有复发过,所以我大脑里的线路还是原来的样子。因此,我的嗅觉神经有可能搭在和正常人不一样的地方。

还有一点,这个和后遗症略有不同,就是以那场车祸为转折点,从此我对活着失去了兴趣。

若说那场车祸本身,那真是傻到一定境界了。

某家写真周刊 15 上登出了一张照片,偷拍到我常去一家风月场所。于是我在一怒之下买了一辆摩托。因为我想,开汽车容易被偷拍,如果是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就没那么容易了。那天大概也是我喝醉后想到哪家店去吧。不知道怎么搞的,我只记得自己骑上了摩托车,之后发生的事就完全不记得了。

等到我恢复了意识,发觉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,浑身上下还插满了打点滴的管子。听别人说是反向车道上的一个开出租车的司机发现了我,然后为我叫了救护车。后来我出院,专门去感谢了那位司机。

我好像是倒在了路边的街灯下面。孤零零的一盏路灯的圆形光圈,如聚光灯一般照在了我鲜血淋淋的身上。那里刚巧是一条黑黝黝的弯道,如果我不是倒在那个地方,那肯定会被后面的汽车轧死了。我的脸被撞得不成人样,直到被送到医院,护士看了我的驾照,才知道我就是北野武。我能够捡回这条命,全凭了细如发丝一般的运气。

我的伤势非常严重,一开始连医生都觉得我没救了。听到消息后,赶来医院的朋友们都以为我这次在劫难逃,还为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。

院方为了救我的命,专门组织了专家会诊,随后马上进行了手术抢救。术后过了一两天,我才恢复了意识。从我跨上摩托到那时的记忆,就像被剪辑师一刀切掉了似的。医生说那条记忆的断层看来是无法修复了。尽管如此,这还算运气好的。因为弄不好,可能从小时候起的记忆都会完全丧失掉。

脸上伤痕累累,完全破了相。为了复原塌陷的面骨,一根根钛合金的棒子从我的右半边脸穿透至左半边脸,看上去就像从弗兰肯斯坦 16 的头颈里戳出来一根根钢钉。艺人的工作是要抛头露面的,因此就算我有了自杀的念头也没什么不可思议的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我的心情一点都不沮丧;非但如此,我的精神在车祸后甚至可说是比之前更饱满了。

由于我的下巴被铁板固定住了,所以吃饭只能靠打点滴或灌流汁。肚子饿得没办法,一边嘀咕着“这也太傻了”,一边打电话到寿司店叫了外卖。老婆赶紧制止我说:“你的嘴巴张不开的。”我用一句“你懂个屁”把她顶了回去,然后张嘴就要吃寿司,可是一阵剧痛差点让我昏了过去。我还经常半夜里溜出去散步,每每遭到护士们的叱责。

在拔除从右脸横穿左脸的器械时,我能感觉到金属棒在鼻子底下一点一点地挪出去,同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,那声音就像金属棒把我的脑汁也一并带了出来。我说了句:“我现在完全理解了关东煮的心情。”医生怒叱道:“别说蠢话!”

不是说挨了骂就万事大吉了,不过在拔掉了金属棒后,我脸上只贴了几张黏糊糊的护创膏就算完事了。术后没有留下任何疤痕。原先一塌糊涂的脸上,也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伤疤。这当然多亏了先进的医疗技术,但也显示出院方组织会诊的那些专家们的精湛医技。

我多半是个对痛感非常迟钝的人,不管有多疼,我都不会感觉很疼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我在住院期间一次都没感到过疼。但是,我的身体一旦感觉到剧痛,嘴里就会发出“哈、哈、哈”的急促呼吸声。据说,按拉马兹法 17 分娩的孕妇,会被授以这种呼吸法,但这种方法其实不用教,因为身体会自然地做出这样的反应。“哈、哈、哈”这种急促的呼吸,是我们的身体对疼痛的本能反应,通过这种方法来减轻一点疼痛。每当遭受剧痛发出“哈、哈、哈”的呼吸声时,我都会感觉到“人类真了不起啊,无论遭遇怎样的状况,总会千方百计地保住性命”,并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莫名地感动。

住院后的第五十六天,我终于又能在电视里出镜了。看过那场记者见面会的人可能还记得,虽说我又出镜了,但我的那张脸出现了严重的左右不对称,左半边几乎完全瘫痪,就连眼珠都不能转动,左眼与右眼无法对焦,看东西都有叠影,还有强烈的头痛。

这种状态还要举行记者见面会,当然也有尽快为自己给各方面造成的麻烦表示歉意的意思,不过还有更深的一层意思,那就是我想让世人尽快看见我这张歪歪扭扭的脸。

怎么样,你们好好瞧瞧,我变成这副模样了。

我这样做一点也没有挑衅的意思,只是想在被狗仔们偷拍到之前,大大方方地主动将自己展示在人前。

反正,我就这样死里逃生了。无论怎么想,我都觉得自己能保住小命只是靠了运气。于是,在不知不觉间,我丧失了对活下去的执着。

话虽这么说,但这不等于说我觉得活着没意思、我想死。我也不会因为这条命像是赚回来的而胡作非为。

对于这次的大难不死,我觉得自己应该感到由衷的感谢。对于我被抢救过来的生命,我应该好好珍惜、好好活着。自那次车祸后,我再也不骑摩托、也不开车了。连积习已久的吸烟习惯,也因为觉得气喘而戒了。接下来顺便把酒也戒了的话就更好了,但我转念一想,如果做得那么彻底,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?因此我并未完全戒酒。有首歌里这么唱:“以前有这样一个傻瓜,他不抽烟、不喝酒,也不要女人,只是一个劲地干活,就这样活到了一百岁。”要我过这样的生活,还不如让我去死。

不过,和过去相比,我喝酒的量是大大地减少了。生命诚可贵,为了下一部电影,我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努力。

但是,我一点也没有要像这样努力地活下去的念头。那场车祸使我领悟到,命运这种东西不是自己的力量可以左右的。不论什么样的命运在前面等着你,你都只能默默接受。

因此,如果被告知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个礼拜了,你也只会想“噢,是吧”,你的生活还是一切照旧,每天晚上还是正常地喝老酒。也不会有这种想法:反正明天就要死了,我今天就索性多喝一点。该喝酒的时候就喝酒,喝的量不多不少和平时一个样,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,该死的时候就死,仅此而已。

我不想说什么漂亮话,比如“我随时随地都做好了赴死的准备”之类。

我只是产生了随便什么时候死都可以的那种淡然的心情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只能说我对活着已经没什么兴趣了。

人只要活到六十岁,去世前就必定有各种日常事务、各种累积起来的杂七杂八的事情要处理。欠人情的想要还掉人情,受人恩惠的也想要报恩。你可能会说,想报恩的话马上报掉不就好了吗?可我觉得有些恩还是死后再报更好。

因此我觉得,如果可能的话,在定好我的死期后,最好能提前三天通知我。只要有三天时间,我就能把一切都处理好,这样在我死的时候就不会给任何人造成麻烦。说实话,这样我就能死得从容一点,也就是说在死前基本上做好了准备。

医生威胁我说,必须在2006年的夏季之前去医院接受复诊。再加上我突然间开始大量流鼻血,我的身体似乎很差劲。而且,我还感觉自己拍电影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。虽然事后想想,当时的这种感觉完全不靠谱。

“我大概来日无多了吧?”当时的我尽想这种不吉利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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